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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30丨招考公告

文章发布于:2019-10-18 20:43:16

2020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 “千人计划”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307人)

为进一步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能够适应延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延州发〔2016〕36号)《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千人计划”实施意见》(延州办发〔2016〕35号)《2020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延边州拟面向社会择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同时,为加强全州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2020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中设置教育卫生类专项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0年延边州各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07人。其中,综合类岗位拟引进206人,教育卫生类专项岗位拟引进10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毕业生除外)。

2.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国(境)内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2020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3)范围内,同时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全日制学历认定标准如下(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学习期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工资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学习期间向学校转递本人档案;

(3)毕业时取得报到证;

(4)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人员身份为“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之一;在校学习期间(撰写论文期间除外)每年回国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4个月。

(三)年龄条件

本科生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1年9月30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1987年9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30日之后出生)。年龄以人事档案为准。参军入伍,且2年义务兵服役期结束后退役的可放宽5周岁。

(四)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民族、性别、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专业以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自设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视所学核心课程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 公务员招录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 在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5. 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6. 2019年9月(含)前,在我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取得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

7. 现役军人。

8. 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 在我州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选拔过程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5日

报名网站:延边人才工作网(http://www.ybrcgz.com/)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1个岗位。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不设开考比例。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综合能力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代码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查询,无相应专业代码的考生请填写000000)。

考生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需将身份证、党员证明、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学位证书、本科期间校级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经历证明、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证书、国家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国家或省级三好学生证书、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全部出入境记录页、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考生);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的《个人档案存放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报名岗位所在县(市)电子邮箱。报考州直属学校岗位的考生发送至延边州电子邮箱。

网上报名截止前,未提供《诚信承诺书》《个人档案存放证明》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考生须及时查询报名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三)高校宣讲

在高校举办州情宣讲和引才政策说明会(具体日程请关注延边人才工作网)。

(四)评价择优

1. 基本素质分析。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学历层次、政治表现、学业表现、学生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赋分,计算出基本素质分析成绩。基本素质分析实行百分制。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基本素质分析得分,经本人确认后,基本素质分析成绩无法更改。

2. 综合能力测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根据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5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确定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的考生。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组织领导、沟通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与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计算。

考生在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考生登录延边人才工作网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或护照。

综合能力测试拟定于11月3日在延边州域内统一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发布)。

3. 专业素养评定。报考教育卫生类专项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素养评定,根据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5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确定进入专业素养评定环节的考生。主要通过“试讲”“面谈”“演示”等形式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专业素养评定按照百分制量化赋分,专业素养评定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报考教育卫生类专项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计算。

专业素养评定拟定于11月3日在延边州域内统一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发布)。

4. 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基本素质分析成绩相同的,以基本素质分析中,学习经历得分项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审档及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档案进行集中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的考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州及各县(市)分别对拟聘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到延边州内指定医院参加统一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在审档、考察、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此次引才资格条件或考生主动放弃,导致引才计划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岗位调剂环节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岗位调剂

在以上环节结束后,将根据空岗情况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具体事宜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发布)。

(八)公示

在州内主要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州及各县(市)为拟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全过程,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公示后,个人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服务期内辞职等情形将视为失信行为,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今后将不得报考我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选拔。

四、管理及保障

(一)管理政策

本次引进人选按照延边州高素质储备人才进行培养并享受相关待遇。服务期5年(不含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考核、集中考核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高素质储备人才资格,保留事业编制,不再继续享受相关待遇。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延边州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选拔。服务期满后,继续作为高素质储备人才管理使用。

(二)保障政策

根据《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引进人选可享受以下政策:

1. 人才津贴。州直、延吉市、珲春市、敦化市分别给予本科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9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人才津贴;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分别给予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1万元、博士研究生12万元的人才津贴。人才津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6年发放。

2. 租房补助。对在工作所在地无个人住房(含本人、父母、配偶)且租住商品房的,给予每月500元的租房补助或提供人才公寓。租房补助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

3. 培养使用。引进人选直接纳入延边州“党政战略人才”队伍和各县(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培养,特别优秀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人才工作网(http://www.ybrcgz.com/)、“延边支部生活 延边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信息发布平台,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举 报 电 话 及 邮 箱:0433-2514282;ybzrcb@126.com。

本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不指定任何资料、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详情登录:

http://www.ybrcgz.com/index.php/cn/Notice/view/id/3165.html

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127人公告(17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吉林省教育厅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高级人才127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9日至2001年9月2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岗位要求放宽到在读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岗位要求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除外);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6日下午16:00。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17号)》(附件2),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待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吉林财经大学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建筑大学、东北电力大学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采取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合理设定及格分数线。考试时间、方式、及格线等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招聘单位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招聘单位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本公告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对剩余计划,其考试时间及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信息。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到达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9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前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岗位要求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前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符合《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详情登录:

http://hrss.jl.gov.cn/gg/201909/t20190929_6103797.html

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193人公告(18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11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9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9日至2001年9月2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6日下午16:00。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填写《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8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待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采取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19年10月份,即到2019年10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9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9年的,可视为2019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符合《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加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8973967(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0431—88626602(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0431—89315133(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详情登录:

http://hrss.jl.gov.cn/gg/201909/t20190929_6103833.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2019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招录公告(10人)

为加快推动伊通满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建设,不断提升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经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批准,伊通满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委托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才10人。

一、招录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 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29日—2001年9月2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9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具有招录岗位相关从业经验者放宽至35周岁。

(二)岗位条件

1、记者4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传播类等相关专业。

2、图文编辑2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广播电视编导、平面设计、电子信息、 摄影摄像类等相关专业。

3、计算机技术2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广播电视工程、电子及无线电、计算机技术、融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

4、播音主持2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男性1名、女性1名,男性身高1.73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以上所有招录人员均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热爱工作,无前科劣迹。

二、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

(一)发布公告

在伊通电视台、伊通人民政府网站、伊通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共8天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广场君安驾校对面门市)。联系人:商女士、咨询电话:13394442610。

(四)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及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近期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填写《报名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及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报名人员在报名的同时需向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缴纳报考费60元。

(五)笔试

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后,于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通知单》及《准考证》,届时笔试时间、地点将印于《准考证》。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笔试期间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上交封存保管。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考生通过笔试后,由伊通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配合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官面试。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伊通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组织进行,政审合格者予以公示。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十)录用

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政审或公示期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在任何环节取消其录用资格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录用人员,由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每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试用期后具体工作岗位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培训

被录用人员派遣至伊通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上岗后进行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纪律

招录过程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资待遇

被聘任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工资待遇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及“五险一金”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按月拨付到伊通满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转给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支付。

详情登录:

http://www.yitong.gov.cn/zw/tzgg/201909/t20190929_325075.html

2019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眼科技术员招聘启事

我院眼科因工作需要,拟招聘技术员若干名,编制为临时。

一、聘用条件:

1、热爱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较好的的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2.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临床医学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验光师从业资格证,负责眼科斜弱视治疗室各项工作;

二、待遇:

1.工资 2.加班费、夜班费 3.五险

三、报名办法:

1、须本人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事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1)《报名表》纸质版,A4打印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高中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71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事部(急诊楼8楼)

3、报名截止2019年10月9日上午11点

4、联系人:王兴龙

详情登录:

http://www.jdyy.cn/index.php/index/news/id/12664.html

2019年通化梅河口市人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梅河口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周岁—60周岁,女18周岁—50周岁)。

6.经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复印2、3、6、7页)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三张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到市人社局六楼608室报名。

咨询电话:4303033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8日—12月10日 每周二、周四。

四、考试时间

初定在2019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通过笔试、体检,按成绩高低选岗等程序择优录取。此次笔试成绩半年内(2020年6月30日前)有效。若用人单位出现空缺岗位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相关待遇

录用后签订《梅河口市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书》,用工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详情登录:

http://www.mhk.gov.cn/rsj/gsgg/201909/t20190927_6102439.html

2019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一勘探局招聘公告(15人)

第一勘探局(以下简称一勘局)始建于1974年,隶属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设在邯郸。2010年,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出资成立中煤地第一勘探局有限责任公司,与一勘局实行运营一体化。目前一勘局所属单位共有12家,其中事业法人单位7家:一一九勘探队、一二九勘探队、物测队(河北省邢台市)、地质勘查院、科教中心(河北省邢台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枣庄办事处(山东省枣庄市);企业法人单位2家:中煤光华地质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华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支机构3家:中煤地第一勘探局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山东分公司(山东省枣庄市)、地理信息分公司。主要从事能源矿产资源勘查、新能源资源开发、生态与环境、地理信息、地下工程建设、现代农业地质及机械制造辅助产业等。

为推进总局“11463”总体发展战略,实现一勘局“12318”发展目标,加大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吸引聚集更多的优秀人才,服务于一勘局的改革发展,为打造地质勘探国家队和生态建设先行军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所属单位岗位共15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可靠,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有较强的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忠诚企业;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较强的工作压力,身体健康;

4、具有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工作履历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二)任职资格

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政治素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的同时,也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公开,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四、薪酬待遇

招聘入职后,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会议研究、聘用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者登录一勘局网站或总局网站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请将招聘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压缩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压缩文件名称请务必按(姓名 需求单位 岗位)的方式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面试时交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带上相应证书的原件以备查验。

总局网站:/

一勘局网站:

招聘电子邮箱:zmyjrlzyb@163.com

(二)资格审查

所有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统一参加面试。

(四)确定拟聘任人选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根据需要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任入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中煤地第一勘探局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企业岗位;

2、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填报1个岗位。一勘局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调剂。如岗位应聘人员均未达到用人单位要求,则该岗位将暂做空缺处理;

3、一勘局将在10月中旬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求职者参加面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敬请留意。面试包含竞聘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演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基本情况、对所应聘岗位角色认知、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自身优势和不足等;

4、求职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

1、李 洁 联系电话:18031030203、(0310)-7118181

2、张心顺 联系电话:15297520097、(0310)-7092448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大街396号华浩天际B座1514室

第一勘探局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邮编:056004

详情登录:

http://www.ccgc.cn/art/2019/9/27/art_8282_232228.html

2019中科院声学所财务管理部会计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中科院声学所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声人字〔2016〕56号)和工作需要,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财务管理部会计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审核报销工作;

2、负责自然基金课题、民口科技项目报表审核管理工作;

3、负责工会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工资发放核算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

6、与会计岗位有关的其他业务。

二、任职资格

1、财经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2、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3、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

5、具有北京市户口。

三、相关待遇:按照薪酬制度和《中科院声学所绩效管理体系暂行办法》执行

四、工作地点:北京

五、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5日

六、应聘者请将电子版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面试时需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②其他能够反映应聘人水平、能力或业绩的材料。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1号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人力资源部

邮编:100190

招聘邮箱:zhaopin@mail.ioa.ac.cn

详情登录:

http://www.ioa.ac.cn/rcjy/rczp/201909/t20190927_5402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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